关于调整《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山东省价目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31 09:32 浏览次数:

鲁标定字〔2018〕16号

 

各市标准定额站(造价处、办)、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鲁建标字〔2018〕12号)要求,我站对2016年《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山东省价目表(适用于营改增)》进行了调整,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该价目表发布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定额站子网站内,请有关单位登录网站自行下载(www.sdjs.gov.cn)。


  附件: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山东省价目表(一般计税).pdf
     2.材机价格取定表.pdf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2018年5月30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