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19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厅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一是突出重点推进主动公开。围绕全省住建工作发展总体目标,聚焦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住房租赁补贴、物业和公积金服务、农村改厕等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关注新型城镇化、城市建设提质加速、城市精细化管理、村镇建设、建筑业发展、重点领域改革等住建领域重点工作,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年制定政策性文件12件,全部通过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6场,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出席3场;召开厅长办公会议9次,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等列席1次,相关内容全部通过厅门户网站公开;全年利用厅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226条,其中,概况类信息更新35条,政务动态信息更新2175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76条;通过厅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电子政务形式,向社会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开服务,全年发布微博政务信息54条(关注量:39245)、微信政务信息55条(关注量:16536);办理人大建议66件和政协提案76件,除代表委员要求不予公开和办理复文涉密外,均通过厅门户网站及时进行了公开。
二是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办理程序,注重加强与处室、单位间沟通协调,依申请公开答复意见按程序层层把关审批,并做到一案一号一档。2019年我厅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192件,全部按期办结;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2个,受理行政诉讼1个。畅通完善政民互动渠道,积极回应民生关切,扎实做好政务服务投诉咨询、厅长信箱、齐鲁民声等事项办理工作,受理省政务服务网投诉1216件、省政务热线投诉708件,全部按期办结,无一件超期;办理“厅长信箱”1561件、网上咨询2232件,办件量、办结率居省直部门前列;主动接受媒体问询,厅主要负责同志参加《问政山东》3次;办理“问政山东”热线、“闪电新闻”客户端提问等事项1221件次,“问政山东”热线电话线索1619项,接访191批次1074人次;厅领导参加阳光政务热线2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是严格政府信息审核。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全力做好政府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未经审核信息一律不得上网;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把公文审核关,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合法性审查制度,从源头上保障了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是完善公开平台建设。为便于公众查找和检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要求,对厅门户网站相关栏目设置进行了科学分类,并对厅网站进行了改版。借助主流新闻媒介主渠道作用,做好公开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全年向省政府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稿件400余篇,在中国建设报、大众日报、山东新闻联播等主流媒体刊载70余篇。
五是强化监督保障。我厅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以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机构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单位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厅机关年度考核范围,作为处室评优的重要依据,分值不低于4%;加强对各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对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情况的检查,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和各审批环节程序严格把关,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网上投诉专栏,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2 | 2 | 2 | |
规范性文件 | 10 | 10 | 1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9项 | 减少5项 | 147828件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5项 | 减少16项 | 2384件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0项 | 减少53项 | 56件 | |
行政强制 | 0项 | 5项 | 0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项 | 0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9项 | 3893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91 | 1 | 19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0 | 1 | 6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1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8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7 | ||||||||
(七)总计 | 191 | 1 | 19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4 | 4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7 | 4 | 0 | 1 | 12 | 5 | 0 | 1 | 1 | 7 | 0 | 0 | 0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对标法治政府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公开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对照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务公开工作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相关工作体制机制不够系统健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深化,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深度广度仍需深挖潜力。对照“五公开”要求,在公众参与、会议开放、数据开放等方面,与社会公众的期望仍有一定差距。三是门户网站公开平台仍需进一步完善。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厅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确保新条例得到有效落实;继续推进“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会程序,进一步明确住建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要素,并保持动态更新;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在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基础上,突出做好新型城镇化、住房保障、农村改厕、财政预决算等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等方面信息公开。三是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完善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制度,丰富解读形式和内容,增强解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探索在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各环节引入公众参与机制。四是抓好厅门户网站平台建设。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推进厅门户网站改版并上线运行,针对目录结构科学合理制定信息发布制度及考核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 1日至 2019年12月 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www.sdjs.gov.cn/)“信息公开年报”栏目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南市经五路小纬四路46号;邮政编码:250001;联系电话:0531-87086972;传真:0531-87935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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