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10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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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建标字〔2021〕1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由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7/T 5178-2021,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