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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山东建筑大学主编的《节水型居民小区评价标准》,业经审定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7/T 5335-2025,现予以发布,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内居民小区节水评价工作采用本标准时,还应遵守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范规定。
本标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建筑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3日
《节水型居民小区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