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申请人填写《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发布时间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
本机关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大楼205办公室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五路小纬四路46号
办公时间:9:00-11:3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1-51765082,传真:0531-51765001。
2.信函、传真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济南市经五路小纬四路46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0001。
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网上申请
通过互联网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www.shandong.gov.cn/ysqgk/frontDeptDetail?dept=14。
● 办理流程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人身份、申请要件完备性、内容明确性进行审查。对于身份信息不明确、要件不完备、内容不清楚的,要求申请人作出补正。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