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信息,非本机关制作或获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 ,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一、物业服务类
以下信息由市、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制作或获取,建议向其申请公开:(全省各市、县(市、区)物业管理信息公开联系电话:http://zjt.shandong.gov.cn/col/col361708/index.html)。
①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招标备案信息(其中,济南市2022年后由市行政审批部门备案),②物业服务企业合同(含:前期物业合同)备案信息(其中,济南市2022年后由市、县行政审批部门办理前期物业服务备案),物业管理区域划分信息,③业主委员会等备案信息(其中,青岛市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备案,济宁市由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备案)。
二、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类(含建设工程消防):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②建筑工程开工报告等信息,③竣工验收申请、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等信息,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等信息。
三、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类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公告及勘察等信息;
(二)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类:①相关征收公告等信息,②一书四方案(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土地征收方案、供地方案)等信息,③勘测定界等信息,④用地申请书、土地权属证明、用地批准文件等信息。
四、城乡规划类: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②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存根复印件(除2019年2月前的部分重大建设项目外),③项目建议书、项目批复书,④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五、不动产权类:①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等信息,②房屋所有权登记等信息,③不动产产权证书等信息,④小区、住宅相关图纸。